释疑 | 为什么民进十三大选举产生民进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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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几天很多朋友给小萱留言:为什么民进十三大将选举产生民进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?是新闻稿写错了,还是怎么回事?
由于问的人比较多,小萱觉得有必要统一回答一次:
没有错!
听取和审议民进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报告,选举民进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,都是民进十三大的重要议程。
一个“十三”,一个“十五”,相差两届,这其中的缘由,您看下面内容就知道了。
为了从事反对内战、反对独裁的爱国民主运动,1945年12月30日,中国民主促进会在上海正式成立。1946年1月2日,召开了民进第二次会员大会。大会选举出了第一届理事会作为执行机构。1947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五次会员大会上,选举出了第二届理事会。这样,在新中国成立前,民进已经有了两届理事会。
新中国成立后,民进成为新中国人民民主政权的参加者。正确认识民进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地位、任务和作用,成为全会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1950年4月,民进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。
民进成立时的会章曾规定“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”。但1948年秋之后,由于形势变化,民进组织已从上海扩展到香港(广州)、北京等地,会员也大量增加,因此,按原规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已不适时宜。经过理事会讨论研究,决定以全国代表大会代替全体会员大会。
出席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共43人,分别来自北京、上海、广州和北方地区。大会的主要议题是总结民进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工作和经验,充分认识当前的形势,明确在新的历史时期民进的地位、任务和作用,并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机构。
大会通过了《关于本会应继续存在并加强工作的决议》等七项重要决议,通过了新的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,发表了大会宣言和向毛主席、朱总司令的致敬电,并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——第三届中央理事会。
这次大会是民进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,它不仅统一了全会对民进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地位、任务、作用的认识,而且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决议,加强了自身的组织建设,还为民进在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,恢复国民经济时期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。
1956年8月召开的民进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,选出的领导机构称为第四届中央委员会。
由理事会、中央理事会到中央委员会的发展历程,就是代表大会的次数与中央委员会的届数相差两届的由来。
这样解释是否就清楚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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